
山东两名男子由于迷信「改命」之说,竟用红笔在泰山景区里多处文物上涂写「开运」、「祈福」等字眼,还有自己的名字加上「成功啦」、「起来啦」等词语,终极被法院以故意损毁文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网报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通过一周年之际,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共同发布五件依法推进文物保护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件发生在山东泰山景区。
该案发生于2021年7月18日,张姓男子与李姓男子在网上看到「将名字写在石柱上可改运」的谣言,以为到道教名山泰山涂写更「灵验」。二人遂携带红色记号笔,在泰山红门至中天门沿线的多处文化遗存上书写祈福语句,包括「天下异景」碑刻、「孔子登临处」牌坊等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共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29处,累计破坏文物达35处。
两人涂画的内收留多为「祈福」、「开运」字句,例如「开开天盘功」、「主宏起来啦成功啦」和「李某某起来啦」等。两人事后供称,行为动机在于祈求家人平安、孩子成绩进步,对文物损害后果并未意识。
案发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终极,泰山区人民法院认定,张男与李男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故意损毁全国及省级文物,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法院同时指出,两人的行为破坏了泰山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与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张男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约282.6美元);李男处罚金1500元人民币(约211.9美元)。两人须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然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失7万588.07元人民币(约9972.5美元)。考量两人经济状况,答应以公益劳务代偿赔偿金:张男须在2年内完成2672小时公益劳动,李男需在6个月内完成151小时。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中表示,本案反映出封建迷信仍可能导致对文化遗产的直接损害,司法处置具有明显的警示与教育一元一分麻将群意义。文物不仅是文化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依法追责及判令赔偿,有助于强化全社会「不可触碰、不可破坏」的文保意识。